学术委[2018]03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每月例会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章程,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决定建立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每月例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时间
主任办公会工作例会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上午8:3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会议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助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邀嘉宾
三、会议议题
主任办公会每月工作例会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前拟定,并提前通报参会人员,议题须与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相关,参会人员需提前熟悉议题并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其中,会议议题主要通过以下形式确定:
(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拟定;
(二)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成员拟定;
(三)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出并拟定;
(四)临时议题。
四、会议程序
(一)逐项研究会议议题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内容,提出解决方案或措施。
(二)部署下一阶段学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开展。
五、会议组织
每月工作例会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或者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议题收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加强落实后续执行的督办工作。
六、会议要求
(一)精心准备。参会人员须准备好相关议题的发言,充分发表议题的个人见解,不谈与议题无关紧要的内容。
(二)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务必提前规划时间安排,确保准时参加会议。
(三)督办落实。凡主任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跟踪督办。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