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届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工作委员会和学术诚信与科研伦理委员会规程(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经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校务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工作委员会和学术诚信与科研伦理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规程(修订)予以公布。(具体规程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