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2016]05号
关于材料与化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暂行)
和人员组成的审议结果
材料与化学学院: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的有关规定,校学术委员会2016年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材料与化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暂行)和人员组成。请将学术分委员会章程(暂行)和人员组成(详见通知附件)在资源学院网站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 材料与化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暂行)
附件2 材料与化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组成